Cosimo Borrelli — Curriculum Vitae · Admiralty Asia Part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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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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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imo Borrelli

创始人兼董事总经理 香港及新加坡

职业经历

Cosimo Borrelli 是特许会计师,在正式及非正式企业重组、破产及企业咨询领域拥有逾35年经验,曾获法院(担任接管人、临时清盘人、清盘人或计划管理人)、贷款人及融资方、困境企业、有担保及无担保债权人、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方委任。

Cos 的项目通常具有跨境特点,涉及新加坡、香港及中国内地、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印度、澳门、马来西亚、台湾、美国、非洲、英国及欧洲、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及巴哈马,且常涉及具争议性或特殊情况,以及私人及大型上市集团的重组。

Cos 担任上市公司及集团独立董事的工作备受认可,尤其是正在进行或寻求扭亏、并购、资产剥离及特殊情况的企业。

近期精选项目

担任龙光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首席重组官及财务顾问。该公司为香港上市的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债务逾90亿美元,涉及国际及本地银行、人民币及美元债券、可转换债券及担保票据。我们的工作包括:

  • –指导公司及其他顾问制定清晰、可信的整体重组方案并提供意见,管理公司的其他顾问并安排其工作,以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推进公司重组;
  • –就重组程序及方案,以及相关利益相关方关系及沟通,提供清晰的指导与策略;
  • –应对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及其他诉讼;以及
  • –开展相应分析以支持重组方案。

在重大股东纠纷及由此引发的国际诉讼与仲裁后,获法院委任为一家台湾房地产开发集团的接管人及董事,主要着重确保良好治理及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沟通,并推动相关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完成。

在重大国际诉讼及仲裁期间,获法院委任为一家总部位于非洲的矿业集团的接管人及董事,主要着重保护并维护一家主要营运附属公司的权益。

担任 PT Berlian Laju Tanker Tbk 的首席重组官(“CRO”)及首席顾问。该公司为在新加坡及雅加达两地上市的印度尼西亚公司,拥有由50艘船舶组成的全球化学品运输船队,从雅加达、香港及美国(康涅狄格州绍斯波特)开展全球运营。公司债务逾20亿美元,包括国际银行优先有担保银团贷款、美元高收益债券、可转换债券、印尼盾债券、租赁、衍生工具及贸易债权,并涉及大量国际诉讼。所开展的工作包括通过实施船舶保护措施及现金流管理稳定危机,重组表现欠佳的船队,以及协调立场冲突的利益相关方及多元贷款人群体。

获一批私募股权基金及国际银行委任为一家印度尼西亚油气勘探及生产公司的董事及首席重组官,重组并管理其运营及财务事务。我们的工作包括审阅公司的运营及财务状况,了解公司的短期及长期现金需求,精简组织及管理费用,重组并运营可行资产,以及出售不可行资产。我们的工作促成了若干气田的开发和投产、非核心资产的剥离,以及进一步注资。

获股东委任为一家大型亚洲企业的“决定票”董事。监察业务并评估关键运营及财务数据,在与股东合作解决根本纠纷的同时实施治理策略,并应董事会及委员会要求承担专项工作。

就 Sapura Energy Berhad(一家马来西亚上市油气服务公司)约25亿美元定期贷款、贸易及循环信贷、伊斯兰融资及伊斯兰债券(sukuk)的重组,担任其境内外银团贷款人的财务顾问。该重组根据马来西亚高等法院的限制令及债务安排计划进行。我们持续进行的工作包括:

  • –获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委任为若干 Sapura 实体的董事,以在重组期间保护债权人利益;
  • –详细审阅 Sapura 的财务及运营状况,并确定 Sapura 及银团贷款人可选择的方案;
  • –确认并制定有关公司短期及长期现金需求的方案,包括编制滚动13周现金流预测;
  • –筹集3亿令吉新资金并管理其使用;
  • –与 Sapura 合作制定降低成本基础及提升运营效率的策略;
  • –对 Sapura 的非核心资产进行估值并制定适当的出售策略;以及
  • –代表 Sapura 银团贷款人主导重组谈判。

在股东纠纷期间整个董事会辞任后,获委任为一家香港控股公司的主席兼唯一董事。全面承担业务的运营责任,促成向主要利益相关方及其之间所需的定期监察及汇报,并管控和协调信息获取及专项尽职调查,以协助纠纷解决程序。

获委任为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公司 Global Invacom 的董事。工作包括协助管理层稳定业务及运营,并就前任主席及其关联人士(位于中国)开展调查。同时获委任为主要中国附属公司的董事及法定代表人,以改善治理,推动相关调查及法律程序的解决。

担任一家在马来西亚交易所上市的国际FPSO及海工支援船公司约10亿美元贷款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及监控会计师。我们的工作包括确定运营及财务状况,建立财务模型及预测,审阅短期及长期流动性预测及需求,评估担保覆盖率,提出可信的贷款重组条款并确保与现金流相匹配,谈判重组条款,编制条款书,并推动落实经协定的重组。在此过程中,我们识别出重大成本节约措施,包括削减管理费用及出售非核心资产。

担任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公司 Jaya Holdings 的非执行董事,其后出任独立董事,并担任审核、薪酬及风险委员会成员。职责包括协助董事会及其管理团队持续推进运营及财务重组,改善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在巴西、墨西哥、非洲及中东开拓新业务及新市场,其后与利益相关方合作,促成以逾6亿新加坡元出售其海工资产及业务。

获委任为一家香港上市公司附属公司的接管人及董事。该公司在中国从事房地产开发及租赁业务,拖欠1.4亿美元有担保贷款。我们的主要工作包括:

  • –接管集团境内外附属公司及其资产,包括更换相关实体的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银行账户授权签字人,并实施必要的内部及其他管控;
  • –查明集团的财务及运营状况,包括编制短期及长期现金流预测,并确定集团的资产及负债;
  • –维持并稳定集团运营;以及
  • –就出售业务或商业物业开展竞争性出售,包括物色潜在买家、编制营销文件及制定出售策略等。

就欠付一家国际房地产投资基金逾4.7亿美元的负债,获委任为一家香港上市集团附属公司的接管人及董事。我们获委任接管离岸投资控股公司、中国境内项目公司及相关资产,其中包括位于中国江苏、面积达140万平方米的住宅开发项目。我们的主要工作包括保全相关资产价值(包括确保建设工程持续进行)、重组债务,以及协助追回欠付投资者的款项。

获委任为一家香港上市集团附属公司的接管人及董事。该集团在中国及美国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投资、物业代理服务及酒店服务。工作重点包括:

  • –接管集团境内外附属公司,包括更换公司秘书、董事、首席执行官及首席财务官;
  • –确定相关实体目前的财务及运营状况;以及
  • –与有担保贷款人合作稳定业务,并制定重组及出售方案。

获一个家族信托的受托人委任为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的董事。该公司持有一家香港上市公司75%的控股权益,该上市公司在中国拥有大型生产设施,并在澳大利亚及英国开展贸易业务。集团员工逾4,000名,年营业额达18亿港元,一直面临严重的财务压力(尤其是现金流)。我们的工作重点是集团的战略规划、运营及财务重组,以及改善薄弱的治理。我们获委任加入该上市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以:

  • –协助董事会与各利益相关方、专业机构及监管机构联络沟通;
  • –推动完成有关前任核数师所发现审计问题的独立调查;
  • –指导董事会应对相关诉讼;
  • –在9个月内推动完成4个财政年度的逾期审计账目;
  • –编制预算及现金流预测;以及
  • –制定较长期的出售策略。

获委任为一家国际船用燃料、石油贸易及仓储企业的董事,以推动其扭亏及业务与资产出售,并推动解决长期存在的诉讼。扭亏阶段着重维护与主要客户的关系并实施成本削减措施。开展估值工作并制定出售策略及程序,包括编制信息备忘录、尽职调查及资料室材料。物色并锁定特定潜在买家,协助尽职调查并谈判出售,并就关键条件及交割文件向利益相关方提供意见。

担任裕廊芳烃公司(Jurong Aromatics Corporation)的接管人及管理人兼董事。该公司运营全球最大石化厂之一,项目成本达24亿美元(“项目”)。我们的工作包括接管项目(包括更换董事及管理人员并实施必要的内部及其他管控);确定项目的财务及运营状况;建议、谈判并实施全面重组,包括全面重启及来料加工安排;以及开展项目的国际出售程序。我们亦主导回应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国家环境局及裕廊集团的调查及问询并与其谈判。项目表现得以优化提升,其后出售予埃克森美孚。

担任一家尼日利亚公司的董事。该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在非洲尼日利亚从事油气资产的勘探、开发及生产。我们的工作包括与利益相关方合作保全公司资产,并与法律顾问合作制定有关尼日利亚及英国诉讼的策略。

获一家国际银行委任为一家航运及散货贸易公司股份的接管人,以及其跨多个司法管辖区的18家附属公司的董事。我们的工作包括接管并稳定业务,管理14艘船舶(散货船、液化石油气及化学品运输船、海工支援船)及30余个进行中的货运航次的运营;编制并审阅短期及长期现金流预测及需求;审阅和解方案;确保可选方案与现金流预测及其他选项(如诉讼)相匹配;评估风险及相关机遇;并成功完成出售程序。

获一家风险敞口逾10亿美元的优先贷款人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其后出任董事。该企业为印度尼西亚领先的煤炭生产商之一,持有面积逾21,000公顷的煤矿特许权权益。我们的工作重点是确定公司的真实现金状况,并据此编制可靠的短期现金流预测,作为业务重组(包括恢复运营)的基础。我们亦编制了短期工作计划予以落实,其后制定并评估业务可选的重组方案。

获委任对印度尼西亚一家大型林业企业进行财务及运营审阅。某基金通过一家新加坡特殊目的公司发行的债券及票据进行投资。该企业的资金来自在新加坡收取的现金,并设有管控措施以确保开支合理且经适当审批。债券持有人要求确认现金收取及开支程序(是否按相关协议及契约义务运作),并确定这些程序能否更具效率。公司与投资者随后议定出售策略,由我们以董事身份推动落实。

获委任为一家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该公司为 Asian Strategic Capital Fund, L.P. 的普通合伙人,该基金旨在对亚洲地区的私营中型企业进行夹层投资。此项委任源于与现任管理人的分歧,以及有限合伙人为取得控制权并专注变现相关投资所作的努力。

获委任为一家开曼群岛集团的唯一董事,该集团在香港及北京从事移动/无线技术设计。更换董事及法定代表人以维持拥有逾280名员工的中国业务,成功维持中国业务运营,完成多项业务出售,并大幅减少集团净负债。

获委任为5家中国实体的董事及法定代表人,成功维持大量本地业务运营,与中国债权人谈判解除中国资产查封,并向境外债权人作出分派。

获委任为两家特殊目的公司的董事,代表一家大型银行追讨巨额债权。推动针对债务人的仲裁及破产程序。其他工作包括维护公司的法定记录及申报,并与债权人就和解进行谈判。

担任吉宝的财务顾问及 Floatel 重组载体的董事,对 Floatel 的财务及运营状况进行独立审阅,确定吉宝岸外与海事(KOM)就 Floatel 可选的方案,并提出及落实必要的重组建议。我们的工作范围包括:

  • –确定业务目前的财务及运营状况;
  • –审阅并分析公司预测及市场前景,为业务及其资产确立可靠的长期估值;
  • –制定重组方案,并确定保护客户所需的保障措施;
  • –主导与公司及其债权人的重组讨论;
  • –确认短期及长期资金需求,包括必要的资本开支;
  • –根据现金流及其他预测评估可选的重组方案,并评估相关风险及机遇;以及
  • –协助筹集推动重组所需的资金。

代表吉宝主导与 Floatel 其他利益相关方(包括基金及银行)的谈判,成功重组 Floatel 的债务。已完成的重组包括对所有有担保债务及债券进行全面重组,削减 Floatel 的债务并取得新资金。